居住地是什么意思?“居住地”是什么意思?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居住地”是什么意思?
回答”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
居住地就是居住的地方。
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
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二、居住地的意思?
居住地就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
居住地就是居住的地方。在法律的层面来说,户口的所在地被称为“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叫“经常居住地”,而不满一年的地方则叫做“临时居住地”或者“暂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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