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7号
(资料图片)
海南椰岛: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海南椰岛(600238)公告,公司于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对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晓晴、时任总经理冯彪、时任财务总监符惠玲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7号】。公司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定期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时任董事长王晓晴,时任总经理冯彪,时任财务总监符惠玲违反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标签:
为您推荐
-
人民网杭州9月17日电 (记者孙博洋)9月16日至17日,中国质量(杭州)大会在浙江杭州举行。在16日举行...
2021-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