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球精选!6350元/㎡!宝信地产斩获广州地铁8号线北延段(雅瑶站)旁一宅地!

2023-06-30 15:28:22 来源:房地产导刊

刚刚,广州花都成功出让一宗宅地!


(资料图片)

宗地为花都区广花公路东三地块(二期),被宝信地产以底价71002万元拿下,折合楼面价6350元/㎡。据悉,广州市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广州市花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块位于广花公路以东、雅瑶路以北,分两期出让。 其中二期地块,即本次出让地块可建设面积41144.35㎡, 容积率2.72,最大建筑面积111813㎡。

据点评:地块西侧紧邻广花公路,南临空铁大道,紧邻地铁8号线北延段(原规划地铁24号线)雅瑶站(已动工),未来将与现有8号线连接,跨过白云城市中心、白云湖数字科技城等重点区域,直通广州中心城区。 地块与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广雅中学等优质配套仅一步之遥,居住条件优越。

地块配套图

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建设地块用地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和城市绿地,并按照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该地块城市道路和城市绿地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得人须参照《关于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装修标准的通知》(穗建房产〔2017〕499号)的标准对出让地块内所有配建的公共服务及市政交通设施配套进行建设并装修,验收合格并达到使用功能后,按照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2018年2月13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和2019年11月14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的要求须移交的公共服务及市政交通设施配套,须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部门(建设成本、装修费用等均由竞得人承担)。

3、本次出让范围不包括CA0303018地块(分地块2)拆迁安置用地,CA0303018地块(分地块2)拆迁安置用地按划拨方式处理,由竞得人按《广花公路东三地块(二期)分地块2建筑设计方案》要求建设,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车位等,开发建设成本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部门;CA0303018地块(分地块2)需与项目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CA0303018地块(分地块2)的建筑设计方案需在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的同意,装修标准按照《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公寓建筑设计指引》(2022版)的要求进行装修。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办事处签订《广花公路东三地块(二期)分地块2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出让地块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的5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5、同一名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交易申请(含联合申请)。自然人及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同一名申请人;凡与申请人之间有参股、控股等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视为同一名申请人,但申请人的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非控股股东除外。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出让人有权单方面取消申请人竞买资格,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买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好地网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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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法律顾问: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谢炎燊、陈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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